推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结出新硕果 ——十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如果说中国是一艘扬帆远航的巍巍巨轮,那么改革无疑是其能够劈波斩浪的强劲引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大动力仍然是改革,要实现建设农业强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根本的力量还是要靠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部分,用了1/4多的篇幅部署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这充分体现了改革之重、改革之要,为新征程上接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蹄疾步稳,初步构建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踏上新征程,进入新阶段,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客观条件、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一些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也需要下大力气解决。在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农民群众对于共享更多更高质量改革发展成果的期盼也在升级。这些都对调整优化农村生产关系和利益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一个时期,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同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农村改革必须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因此,我们要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抓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推动农村各方面改革顺利完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当前,我们已经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确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稳步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接下来,要在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要鼓励支持村集体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实际条件,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性服务、物业出租等多种产业,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不能盲目扩大农村债务。 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从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出发,需要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发展活力。要重点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带动小农户发展、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要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方式和手段等的创新,重点补齐小农户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短板,提升其农业生产效率效益。 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首先注意维护农民利益。要巩固并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试点,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让农民吃上“定心丸”。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同时,对于进城落户农民,要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绝不能搞强迫命令。 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是资金的洼地,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必须真正破解这两个问题。要从扩大农业农村财政投入、完善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完善重要农产品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保护,切实推动农业强国建设;要逐步破解金融下乡壁垒,从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优化完善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模式等方面入手,让金融活水更好滋润乡土大地。 还应看到,新阶段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农民的诉求也更加多元,因此,推进过程中既要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又要坚持稳慎稳妥。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保持必要的历史耐心,一些好的做法该坚持的要坚持下去,需要改革的要一项一项稳妥推进,确保改革成果得到农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战鼓声声催奋进,旌旗猎猎踏征程。现在,我们已经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意气风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的伟大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广袤的乡土大地上接续开展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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